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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安全管理员(矿区安全管理员职责)

发布时间:2024-08-1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从事矿山工作几年以上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是危险性比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事这些活动的单位是危险性比较大的单位。因此必须在单位内成立专门从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的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对《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中的“备案”修改为“书面报告”。 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300人”修改为“100人”;将第二款修改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中的“后方可任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