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查阶段的问题
1、矿产资源地质勘查阶段的划分依据。其一是依据地质勘查工作对地质体调查揭露的认识规律。地质勘查工作一般由大面积的概略了解,逐步转入详细调查,其间所动用的勘探工程也随之增加。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的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勘查和研究过程。其二是依据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目的。
2、受商业性矿产勘查体制转型难度较大的影响,当前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需求旺盛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勘查登记、矿业权交易活跃与资源增储缓慢并存,在旺盛的需求条件下,却没有出现与之相适应的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的繁荣景象。市场需求与资源供给之间形成背离和反差,反映出矿产勘查的发展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或规范的问题。
3、矿产勘查三个阶段协调发展要求有三:第一,前一阶段工作必须先行于后一阶段工作;第二,前一阶段工作必须为后一阶段工作准备后备基地;第三,前一阶段工作能为后一阶段工作准备好可供选择的后备基地。
4、勘查阶段 矿产勘查工作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1 预查依据区域地质和(或)物化探异常研究结果、初步野外观测、极少量工程验证结果,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预测,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有足够依据时可估算出预测的资源量,属于未发现的矿产资源。
5、因此将“勘探”作为一个勘查阶段的名称有所不妥。鉴于国际惯例通常将与勘查阶段相对应的资源量用词组称谓,如联合国分类框架将踏勘阶段的资源量称为“踏勘资源”,将普查阶段的资源量称为“推测的资源”,将一般勘探阶段的资源量称为“推定的资源”,将详细勘探阶段的资源量称为“确定的资源”。
6、要正确判定选定靶区所处工作阶段的性质。在开展矿区勘查过程中,对所选定的工作靶区以往所做的工作,要系统地进行研究分析,查明以往的地质工作程度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该区已达到矿产勘探过程中那一个阶段,作出正确的判断,并据此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地质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变化的驱动作用
地质资源是蕴藏于地质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宝贵资源。开发地质资源,必然要扰动地质环境。地质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的作用主要包括:开发矿产资源、开采地下水、利用地质遗迹等。(一)矿产资源开发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规模迅速扩大。
这一结果说明,从全国层面而言,中国近半个世纪以来地质环境所发生的显著变化以及地质环境问题的频繁发生主要是由农业活动、地质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城镇化等人类活动所引发的。
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作用主要集中于地质环境的浅层部分,在此处岩石圈与大气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最为活跃和紧密。地质环境变化的人为驱动因素主要包括农业活动、地质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和城市化。
一)地质环境变化驱动力增速减缓,地质环境压力接近峰值 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城镇化、农业生产等地质环境变化驱动力将发生明显变化,高速增长的趋势将有所放缓。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要坚持依法行政,并运用经济手段,全面开展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行动。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
这表明,部分探矿权人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不按规范、规程从事煤炭资源勘查问题,一些地方队煤炭资源勘查项目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全国贯彻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石材行业要抓好从规范入手,制定规范。国家已经逐渐改变不合理的体制,出售采矿权,招标。有利于规范有经验的开矿企业投资进来进行合理开采。整顿矿产资源,应该是既要保护矿产资源,又要不打击石材开采企业的积极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了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情况理秩序工作,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坚决打击了非法勘查开采和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强化了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依法监督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北京市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53号),明确了全市以煤、铁、砂石等矿种为重点,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都要扎扎实实地建立健全矿政管理基础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切实搞好和加强现场矿政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问题。
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遏制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管 (一) 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
加强对煤炭资源大型矿产地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的管理 为促进煤炭矿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实现煤炭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必须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部将组织编制煤炭大型矿产地勘查开采专项规划。
这表明,部分探矿权人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不按规范、规程从事煤炭资源勘查问题,一些地方队煤炭资源勘查项目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矿产勘查及油气开采督察员(以下简称督察员)监督工作,维护探矿权人和油气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开发矿产资源要遵循循环经济理念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高速发展的时期,要消耗大量的矿产资源,但我国大宗重要矿产资源禀赋不佳,贫矿多、规模小、人均占有矿产资源量低,更由于技术落后,矿产资源利用水平低下,矿山环境破坏严重,矿产资源与环境的形势严峻,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坚持以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已成为必然的选择。
循环经济及其特征表明其是一种先进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是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矿产资源的开发,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也相当严重,长期以来矿业沿用的是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式经营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
矿产资源开发的合理性分析是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应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其分析论证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源利用的科学性、经济发展成本和环境成本、经济性等方面。
循环经济概念的提法很多,在矿业领域,我们认为,所谓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
怎样保护矿产资源?
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体系。限制或禁止不合理的乱采滥挖,防止矿产资源的损失、浪费或破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耗竭。加大对矿山科技进步的投资,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制度。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信息系统。
了解矿产资源。想要保护矿产资源就必须要了解矿产资源的种类,如何利用才能不浪费矿产资源,只有自己心中有了关于矿产资源的知识,我们才能去谈保护它,不然什么都不懂,光知道喊口号是没有效果的。宣传矿产资源的特殊性。
保护矿产资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合理开采:在开采矿产资源时,要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规定的开采标准和采矿技术,避免过度开采或浪费资源。循环利用: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应采取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和尽量循环利用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延长矿产资源的使用寿命。
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重大措施有:主要是“节能减排”方面:(1)提倡各大企事业单位办公室的空调机保持在26℃,穿便装上班。(2)提倡坐公交车上班,尽量少开私家车。(3)用节能灯代替白炽灯。(4)关停规模小、能耗大的火电厂、炼钢厂,提高能源利用率。(5)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答案】:我国矿产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为:第一,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原则。我国《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矿藏即指矿产资源。
保护矿产资源的建议5条如下:开展统一规划,全面推进国内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建立重点资源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