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的监督管理
1、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制度是指依法对矿山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的行为的总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既能生产大量的物质财富,也广泛、直接地影响着生态环境平衡。
2、对矿山环境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第二,是对矿地复垦的监督。(一)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矿山环境 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既生产大量的物质财富,也广泛、直接地影响生态环境平衡。
3、法律分析: 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料堆放整齐。
4、加强矿山企业监管,将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的方法如下:1 政策措施 一是依法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5、 根据本办法和有关法规,对本地区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根据需要向重点矿山企业派出矿产督察员,向矿山企业集中的地区派出巡回矿产督察员;派出督察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6、国发〔2005〕28 号)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矿区生态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进一步强调“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要求“新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等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该规定明确了矿区生态修复义务和修复要求。矿山生态修复进入了从“谁污染,谁治理”到“谁开采,谁治理”的时代,大幅提前了环境治理的时间节点。做到开采和治理同时进行,以此制约采矿权人对采矿区环境的保护、恢复和治理。
绿色矿山的标准
1、.绿色矿山的标准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采矿,且矿山开采没有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
2、我们绿色矿山网给到的方法,是从绿色矿山环节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分别去进行评判。矿山开采合法化,是不是符合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资源利用的效率如何,这个能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科学规范化。开采方式是不是现代化,现代化程度高的项目,则越是能代表科技标准。
3、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并严格实施,边生产边坡恢复(治理),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的年投入达矿石销售收入的2%以上;生产区、生活区和复垦区绿化覆盖率达标。矿山开采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景区直观可视区的地貌景观造成破坏,无地质灾害隐患和险情,治理率达100%。
4、保持矿区环境卫生整洁,粉尘排放达到标准;(4)矿山应有符合安全、环保等规定的废弃物处置方案。
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鄂尔多斯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已生产的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矿区污染防治第八条 新建矿山应当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已建生产矿山应当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九条 中小产能矿山开采企业集中的区域在编制矿区环境治理规划时,应当统筹部署矿山开采企业的排土场、临时排矸场和道路建设,实施矿区环境集中连片治理。严格控制矿山企业产能和露天剥离施工规模。
此外,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的要求,足额提取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仅2020年就提取了21亿元,这些都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经济支撑。
还不错。葫芦素煤矿生态环境优美、资源综合开采利用工艺完善、生产管理水平高效流畅、建设水平也位居行业前列,符合绿色矿山验收标准。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成立于2020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是一家以从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为主的企业。
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