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保管理制度
1、法律分析: 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料堆放整齐。
2、负责企业员工的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做好培训记录及档案资料管理。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职责积极参加各类环保培训,认真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本岗位的环保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负责的环保设施和措施的有关知识及操作技能。
3、在地方层面,市、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矿山开采活动在合法、环保的前提下进行,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4、有的国家做出明确的政策规定,有的国家对矿山企业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有效监督企业落实环保措施。我国矿业开发总体水平较低,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我国要健全法规,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的重点逐渐转移到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上来,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达到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5、如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废物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率等。政府将建立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废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环境修复指标。鼓励矿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优先采用环保生产工艺,防止落后技术设备的扩散。这标志着对可持续发展的坚定承诺和对环保责任的积极履行。
6、这 些规定概括了矿山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执行矿山环境保护管 理制度是企业的义务。
小型矿山管理规章制度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
小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第六条 小煤矿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厂资格证和营业执照。
矿山行政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包括开会、业余时间学习、公司安排其他活动等)及擅自中途离岗。 进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 按时上下班, 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以下统称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区域内有采石场的乡(镇)应有与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四条 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确保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煤矿生产技术科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有关技术规范政策,制定本办法。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做为一项基础工作,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
七是建立交叉检查制度。组织煤矿业主、矿长或工程师对煤矿地面、井下进行全面的交叉检查,每个矿长或工程师要进行现场剖析查找有针对性的问题,共同会诊煤矿,做到了结合矿井实际,解决具体问题,相互交流,形成共识。通过交叉检查,相互学习先进管理经验,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
设备使用与管理 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操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能熟练操作,对单位使用的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
生产技术科或者总工程师制定,安全科主要抓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技术层面的由技术科和各专业副总或者总工程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