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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专项整治(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21

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被动局面,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决定从治乱、治散、治本三个方面对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全面整顿规范,资源开发整合成为整顿规范工作的三大重要任务之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着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对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专项整治。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目前,第一阶段工作进展顺利,得到国务院督查组的肯定。基本形成了新时期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的思路。

矿产资源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进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辽宁省根据国发 [2005]28号文件要求,成立了整顿和规范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 《辽宁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按照各项规定开展了各个阶段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乱采滥挖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1、要坚持依法行政,并运用经济手段,全面开展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行动。

2、《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3、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部署,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4、全国贯彻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石材行业要抓好从规范入手,制定规范。国家已经逐渐改变不合理的体制,出售采矿权,招标。有利于规范有经验的开矿企业投资进来进行合理开采。整顿矿产资源,应该是既要保护矿产资源,又要不打击石材开采企业的积极性。

5、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

6、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第三条 对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无证开采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和其他证照。

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压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遏制非法采矿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建立矿产全链条管理长效机制。 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盗采矿产资源、擅自启封已关闭矿井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从严查处。

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对油气、铁、锰、钨、稀土、石墨、黄金、磷、锑、锡、镁砂、氟石、滑石、铝矾土等开发秩序问题突出的矿种,以及影响铁路、公路和饮用水源安全的采矿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订工作方案如下。

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