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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加工矿产品的处罚(非法加工石料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4-11-07

没收的矿产品如何处置

法律分析: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对没收的矿产品应全部上缴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处罚没收的矿产品,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给受害人的以外,应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其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没收矿产品、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九十日内移交同级财政部门处理,或者拟订处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非法采矿行政处罚标准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非法采矿如果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构成该罪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怎样处罚没收的矿产品

1、超出批准范围采矿的,需退回原范围并赔偿损失,没收超界开采的矿产和违法所得,严重者将吊销采矿许可证并追究刑事责任。盗窃、破坏采矿设施或扰乱生产秩序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买卖、出租矿产资源或倒卖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2、无证勘查、开采者将被勒令停止违法行为,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和所得将被没收,罚款额度可达1万至10万元。若在国家规划或重要矿区、特定保护矿种区域非法开采,将按更重的处罚执行。超出批准范围的开采行为,将被罚款2000至5万元,严重者将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3、处罚内容: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0 以下的罚款(省条例是20%至50%);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越界采矿 违法主体:采矿权人。

4、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非法采矿属于哪个部门管辖范围,怎么处罚对于行政责任,由国地资源局予以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5、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